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我单位拟对《新疆吉木萨尔县白杨河五圣宫水文站至S303省道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进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吉木萨尔县白杨河五圣宫水文站至S303省道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2025年8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江
联系电话:159 9935 8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