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58线新罗区曹溪中甲至东山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补遗书(一)
各潜在投标人:
国道G358线新罗区曹溪中甲至东山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编号:E************001),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补遗如下:
一、招标文件补充
(一)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脚注”为:b.上述业绩要求在2020年1月1日之后获得R初步设计批复/R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审定,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二)投标人须知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充: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计费标准,《招标代理合同》规定本次招标代理费按项目勘察设计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确定,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
(三)本次招标根据项目今后实际推进需求,工可、勘察设计均按分期分段报价,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公告、专用合同条款有关分期分段、计量支付等规定,并作为投标报价应考虑的因素进行报价。
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报价清单汇总表”备注栏已注明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1)工程可行性研究47万元;(2)中甲至芦田底段(中甲水库改建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165万元、施工图设计阶段201万元;(3)芦田底至东山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193万元、施工图设计阶段234万元。若投标人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按开标程序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后,“报价清单汇总表”报价出现超过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将根据评标办法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第(3)款评审标准,按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不予通过评审。
二、澄清答疑
1.问:依据******发改委等10部门印发《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自2023年8月1日起,对政府投资单个项目招标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鼓励推行“信用 承诺”制度,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各有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行业信用评价标准、机制分别规定可以减缴、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可否免投标保证金?
答:本次招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明确了投标保证金金额,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2.问:招标文件附录2和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否为同一个,请明示。
答: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个业绩,但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
3.问:编制技术文件需要有相关项目资料,请提供前期本项目的相关技术资料(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相关规划资料和地形图等)。
答:本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现阶段不再提供相关资料,有关内容可参看招标文件。
4.问:招标文件标段为“S 标段”,投标制作软件中标段为“国道 G358 线新罗区曹溪中甲至东山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且系统中标段名称无法更改,请问是否以系统中标段名称为准?
答:标段按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国道 G358 线新罗区曹溪中甲至东山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5.问:招标文件 P21,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备注“c.上述业绩要求在 2020-01-01 之后获得初步设计批复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为两阶段勘察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是否与单位业绩认定要求一致,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业绩均予以认可?
答:项目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初步设计批复业绩。
6.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64 页 5.3.4 工作范围包括:……若本项目受前期推进、建设实施和其他情况影响,招标人有权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应的初步设计阶段(含初测、初堪)或施工图设计阶段(含定测、详勘)工作,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索赔。请明确此条款招标人是否只对未开展的设计阶段,如果发生调整、取消或终止不承担费用和索赔;而对已完成的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予以认可及支付相应费用。
答:按照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5.3.4规定:招标人将根据项目分期报批、建设情况,将发出分段分期设计工作指令:分段[中甲至芦田底段(中甲水库改建段)、芦田底至东山段],分期(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工作指令。对已发出设计工作指令,已完成的设计工作内容,按合同计价原则支付;招标人对未发出的设计工作指令对应的设计内容,不予支付相应费用。
设计人在工可编制、勘察设计阶段,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分段、分期设计工作指令,方可开展相应设计工作,招标人据此核定该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成果,否则不予支付相应费用。
三、本补遗书(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看下载相关附件,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 标 人:龙岩市公路建设发展中心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