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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法库县东湖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法库县东湖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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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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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24-00027 ******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发改委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集市零售价格为基准价,平台当日没有报价的顺延一天,以此类推。如平台上没有发布的,以法库县当地市场零售价格作为基准价。投标人对法库县当地市场自行询价。其他事宜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5日15时0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解密时限:自代理公司或甲方通知解密开始时间起30分钟以内。 (3)报价提交的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应自行携带电脑、CA锁 3、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 份,采用U盘形式存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并与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开标截止之前递交电子版备份文件的; (4)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3)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4)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教育局 地  址:******街道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汪河路108号408房间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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