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计划对国兴院区新生儿科一区部分吊顶进行零星维修,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施工单位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保健院国兴院区综合楼四层新生儿科一区部分吊顶维修零星工程;
1.2项目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文坛路6号;
1.3采购预算:不超过49608.86元(注:最终付款金额以审计结算为准);
1.4项目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一 | 装饰工程 | |
1 | 拆除石膏板吊顶 | 115.03m2 |
2 | 垃圾清理及外运 | 3.45m3 |
3 | 铝扣板吊顶 600*600mm | 115.03m2 |
4 | 铝扣板收边线 | 68.57m |
5 | 铝合金柜门 | 27m2 |
6 | 原有窗帘盒加固 | 35.02m |
7 | 医疗设备成品保护 | 115.03m2 |
8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115.03m2 |
二 | 安装工程 | |
1 | 拆除单管日光灯 | 18套 |
2 | 拆除摄像头 | 17台 |
3 | 拆除烟感器 | 2个 |
4 | 拆除空调百叶300*1200mm | 8个 |
5 | 拆除回风口600*600mm | 4个 |
6 | LED平板灯600*600mm | 10套 |
7 | 安装摄像头(利旧) | 17台 |
8 | 安装烟感器(利旧) | 2个 |
9 | 安装空调百叶(利旧)300*1200mm | 8个 |
10 | 安装回风口(利旧)600*600mm | 4个 |
1.5采购方式:采取综合评分采购(详见附件1);
1.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1.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8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施工单位前来现场勘察。
2、实际施工材料的信息,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需提供材料及品牌合法证。
3、施工单位可以兼投兼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4、报名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
5、参加本项目前的报名单位需在三年内在施工中没有重大违法及失信行为记录。(公司提供声明函)。
6、报名时材料查验通过不代表会议资格审查的合格或最终通过。
7、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下午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8、报名地点:医疗保障大楼九楼后勤管理科(2)。
9、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先生,联系电话:******。
10、具体谈判时间:2025年6月10日下午16:30在医疗保障大楼八楼检验科会议室(各报名单位提交资料需要密封)。
附件1:综合评分表
******保健院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