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为民办实事-市区基础设施保畅通项目勘察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URUI2023-ZCZB[01]
项目名称:2023年为民办实事-市区基础设施保畅通项目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 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2023年为民办实事-市区基础设施保畅通项目勘察设计 | 勘察 设计 | 1 | 市区基础设施保畅通项目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图纸答疑,技术交底,为弥补设计缺陷或满足工程需要而进行的施工图设计的补充、修改和变更,技术问题处理,施工中设计服务,配合开展施工图图纸送审、图纸答疑和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规定的其他设计服务工作。 | 0.00 备注:详见其他注意事项(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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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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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后续服务期限至交工验收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最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3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财务、技术及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4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评审前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并现场打印网络版本后由供应商签字确认留存原件记录;3.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3.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3.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注:(1)3.5、3.6、3.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容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20日 至 2023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03
方式:持资格要求中3.1-3.6项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获取或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告后附件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发至指定邮箱(******)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06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次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2)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项目预算:
1.项目费率(%):工程中标价的2.3%
2.项目费率最高限价为:工程中标价的2.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联系方式:郝皆朋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0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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