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亳州市谯城区中药材趁鲜加工基地配套提升项目大杨基地冷库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专业分包(WWGKZBCG-N-2025-276)答疑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四页,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冷库设备安装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50万元的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以及履约过程中任一节点税务发票扫描件。” 疑问:我方理解该业绩要求旨在确保投标人具备履约能力;我司现有在建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已通过关键节点验收且无质量纠纷,完全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我司现有冷库设备安装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50万元的项目业绩;可提供合同及履约过程中任一节点税务发票扫描件,此业绩本次投标是否认可? 回复一:不予认可。 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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