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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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 建设地点: | ******有限公司内a2区厂房) | |||||||||||||||||||||||||||||||||||||||||||||||||||||||||||||||||||||||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年产120000平方米空调钣金件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2日取得了佛冈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意见文件(佛环审批〔2018〕31号);2020年6月21日,******有限公司年产120000平方米空调钣金件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进行自主验收并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 ******************有限公司建设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中心地理位置为:113°26′42.197″e,23°44′40.906″n。 ******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下文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改扩建内容包括:①新增占地面积5090.5平方米(含红线范围内空地和绿化区域),新增建筑面积3344.5平方米,故改扩建后整体项目总占地面积72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64平方米;②本项目拟新增一条酸洗喷粉固化生产线,专门针对有锈迹的空调钣金件进行表面处理,年处理有锈迹的空调钣金件90000平方米;(由于原项目硅烷表面处理的工艺无法处理有锈迹的空调钣金件,故本项目拟新增一条酸洗喷粉固化生产线,专门针对有锈迹的空调钣金件进行表面处理,属于为产品制造配套项目,不属于落后生产工艺装备)③拟对原项目一号车间的固化废气收集设施和处理设施进行整改;④现有喷粉粉尘2根6m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整改为15m;⑤拟对原有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出水部分回用,部分排放;⑥设置应急事故池,优化风险防范措施;⑦取消电泳工序,改扩建后全厂不配套电泳工序。 改扩建后,项目总占地面积72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64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对空调钣金件的表面处理加工,年加工空调钣金件21万平方米(其中9万平方米需要酸洗处理为改扩建新增,另外原项目12万平方米进行硅烷化处理)。改扩建后全厂共有工作人员40人,均在厂区内就餐不住宿,全厂年工作日为300天,单班制,每天工作8h,其中本次改扩建新增的一条酸洗喷粉固化生产线,年工作日为100天,单班制,每天工作8h。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改扩建后,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二号车间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氯化氢);一号车间和三号车间喷粉工序产生的喷粉粉尘(颗粒物),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臭气浓度、硫化氢、氨),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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