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北斗路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顺江花园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涪陵区巴兴巷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涪陵区北斗路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顺江花园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涪陵区巴兴巷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作出如下答疑澄清通知及补遗通知:
答疑澄清部分
质疑一、钢筋、部分砼等综合单价限价低于成本价,请复核。
答:请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结合公司自身技术实力、管理能力,自行综合考虑。
质疑二、现浇构件钢筋、钢筋笼等关于钢筋的清单综合单价限价低于成本价,按2025年9月至11月重庆造价信息公布的钢筋信息价,HRB400E 8个、10个的信息价不含税价为3051.3元/t,人工费至少800元/T,直接成本就要3851.3元/t(不含其他费用),清单综合单价限价仅为3661.86元/t。
答: 请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结合公司自身技术实力、管理能力,自行综合考虑。
质疑三、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范围以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还差。
答: 补充施工图,详见补遗。
质疑四、1.电子投标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澄清文件导出的招标文件 PDF 格式不一致时,请问以哪个格式为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请问是否填写“资格审查(三)中其它资料的 “3 中小企业承担合同份额承诺函”和“4分包承诺函”?
答:1、以招标文件PDF格式为准。
2、不需要填写“资格审查(三)中其它资料的 “3 中小企业承担合同份额承诺函”和“4分包承诺函”。
质疑五、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请问招标人资格预审合法合规吗?发布的平台是哪里。
答:本项目未进行资格预审,已修改该部分内容详见补遗。
质疑六:本工程已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请问招标人这是什么操作?意思是已内定能参与的投标单位,只是完善流程?其他单位还能不能参与投标?如已完成资格预审,是怎么产生的单位?
答:本项目未进行资格预审,已修改该部分内容详见补遗。
质疑七: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特别说明:(2)本工程已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其涉及资格审查部分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则应按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要求:①通过资格预审后,投标人发生合法重组等变更名称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②投标人投标时的资格条件相比资格预审时应没有实质性下降,投标文件仍然满足资格预审中的强制性标准。没进行资格预审的单位不能投标吗?
答:本项目未进行资格预审,已修改该部分内容详见补遗。
质疑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特别说明:(2)本工程已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其涉及资格审查部分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则应按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要求:①通过资格预审后,投标人发生合法重组等变更名称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②投标人投标时的资格条件相比资格预审时应没有实质性下降,投标文件仍然满足资格预审中的强制性标准。没进行资格预审的单位不能投标吗?
答:本项目未进行资格预审,已修改该部分内容详见补遗。
******居环境整治业绩,是否满足?
答:满足要求,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质疑十:财务要求提供22-24年的财务报表,22年后成立的公司,能否只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报表。
质疑十一:1000多万的市政工程,很多小微企业都没有业绩,你们这样设置条件,完全是在规避合理的竞争,建议删除业绩要求。
答:本项目业绩设置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此项不作调整。
质疑十二:提问:1、2023年、2024年各年财务状况不亏损可以吗?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完成过1个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造价5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可以吗?
答:1、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报表。2、本项目业绩设置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此项不作调整。
质疑十三:如何判定民用建筑?四库平台截图工程用途为其他,是否满足要求。
答:1、根据GB/T 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进行判定。
******委员会进行判定。
质疑十四:粮仓是否属于民用建筑?
答:粮仓属于工业建筑。不属于民用建筑。
质疑十五:工程保函XXXXXX
答:所提问题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关。
质疑十六:请明确是否有业主代表,是否异地评标。
答:******委员会。2、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
质疑十七:针对近期XXXXXX
答:所提问题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关。
补遗部分
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特别说明中:(2)本工程已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其涉及资格审查部分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则应按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要求:
①通过资格预审后,投标人发生合法重组等变更名称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
②投标人投标时的资格条件相比资格预审时应没有实质性下降,投标文件仍然满足资格预审中的强制性标准。
修改为:(2)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图纸已重新发布,请投标人重新下载。
以上答疑澄清通知及补遗通知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澄清通知及补遗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通知及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 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