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医院利器盒单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XCX-2025ZC044
3、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4、预算金额(元):5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5万元
6、采购需求:
******医院利器盒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单位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依法享受免税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3)、(4)、(5)、(6)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医院官网,下载公告附件“报名登记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医院门诊三楼西三区行政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医院门诊三楼西三区行政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供应商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医院官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医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143号
联系人:桂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室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仇学刚、马小龙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