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存栏母猪800头扩建项目环境******有限公司年存栏母猪800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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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存栏母猪800头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鹤山市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扩建后项目年存栏母猪800头,年出栏生猪15646头(保育猪4560头、育肥猪11086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废水包括:猪粪尿污水、猪舍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猪粪尿污水、猪舍冲洗废水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过的员工生活污水统一汇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本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源头削减、综合利用、末端治理。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系,正常情况下雨水经场区内雨水沟渠排出场外,污水经污水管网汇至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共设两套排水系统,一套为雨水系统,一套为污水系统。 (1)雨水系统 项目全场采取雨污分流制。正常情况下雨水经场区内雨水沟渠排出场外,污水经污水管网汇至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建设的猪舍、堆肥区等生产设施均设置有挡雨棚,且猪舍地面还设计有坡度,能确保猪舍内的废水不会外溢进入雨水沟;饲料、药品均有专用库房贮存,养殖区内采取地面硬化措施,污水处理站各处理池具备“防渗、防雨、防漏”的三防措施,洒落在地面的饲料及粪尿及时进行清扫,保证场区无粪便、饲料等洒落堆积。 (2)污水系统 项目粪污日产日清,采用“漏粪板 重力式干清粪”的干清粪工艺对猪舍产生的粪便进行清粪,20%左右的粪便随猪尿液一起进入猪尿沟内,经沉砂池处理后进入污水收集主管网,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主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系统集污池,经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后,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猪粪在堆肥场进行堆存,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给有机肥厂综合利用,不涉及成品有机肥料的生产。 (3)污染治理设施 项目综合废水配套黑膜沼气池 沼液暂存池和污水深度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及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建设尽可能地减少硬化地表,使地表的性状改变达到最小化,以最大可能使该区域的地下水系统不受项目建设的影响而维持原状。 (2)对项目内产生的所有污水都不得直接流放到地表,不论是硬化的地表还是没有硬化的地表。所有污水都必须经过收集系统的沟渠或管线进行输送或储放。所有可能接触到污水的地表都必须作严格的防渗处理。 (3)所有固体废物的堆放场所都必须进行地表的防渗处理,如果是危险废物的堆放场所,则地表的处理要特别设定高标准,保证不会渗入到地下水系统中。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猪舍、污水处理站、堆肥间产生的恶臭,沼气发电机产生的废气、饲料车间产生的粉尘等废气。 (1)猪舍恶臭治理 由于猪舍的恶臭主要采用优化猪舍选址及布局 合理设计猪舍 优化饲料 干清粪、喷洒除臭剂 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水帘除臭喷淋后排放 控制舍内温度,加强机械通风 绿化带吸附降低恶臭污染物的产生。 (2)污水处理站、固液分离区、堆肥场恶臭治理 项目黑膜沼气池为全密闭膜式结构,臭气不外泄。 扩建后项目拟对固液分离、堆肥场进行围蔽并密闭负压收集臭气;集污池加盖密闭收集,2股臭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污水处理站及堆肥场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中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表7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恶臭控制要求可知,项目采取的系列恶臭综合防治措施符合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恶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具有技术可行性。 (3)沼气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在对沼气进行净化时采用干法脱硫,脱硫工艺结构简单、技术成熟可靠,造价低,能满足项目沼气的脱硫需要。经脱硫处理后,沼气中硫化氢浓度小于20mg/m3,满足《人工煤气》(GB13621-92)的规定。 采用经脱硫后的沼气作为燃料主要用于项目内发电,燃料废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及产生浓度较低,可以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饲料加工粉尘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从设备选型入手,设备订货时向设备制造企业提出噪声限值,必须选择低噪声的设备,特别是项目选用的水泵、风机; (2)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加强润滑作用,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尽量降低噪声; (3)要求给风机等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垫; (4)所有设备均设置于室内; (5)加强厂区绿化; (6)沼气发电机每次使用时间较短,为控制沼气发电机噪声,应合理选择沼气发电机的安装位置,避开人流量大、人员集中区域;选用低噪声沼气发电机,从源强上控制噪声;沼气发电机安装房间设置隔声吸声措施,从传播途径上控制。 (7)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汽车驶入场区后限速30km/h,禁止鸣笛,以减少噪声排放; ******居民声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猪粪和沼渣作为有机肥基质外卖给下游企业。 ②病死猪尸体和母猪分娩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冷库,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等。 ③废脱硫剂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商定期回收处理。 ④医疗废物、消毒剂包装物均属于危险固体废物,场内设置危废临时贮存场所,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⑥集尘渣回用于饲料加工。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