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建昌营镇回民村建设用地位于迁安市建昌营镇世纪大街南侧、白洋河大桥西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47'30",北纬:40°07'57",地************居民房。调查地块原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根据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可知,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年7月,迁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我公司对迁安市建昌营镇回民村建设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地块之前主要为农用地,种植作物主要为玉米和小麦。2025年7月现场踏勘,地块内大部分区域种植农作物(玉米),地块西北侧有一个移动加气站,其他区域杂草丛生。
本次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迁安市建昌营镇回民村建设用地位于迁安市建昌营镇世纪大街南侧、白洋河大桥西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47'30",北纬:40°07'57************居民房。本地块规划用地为住宅用地。
2、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未开展过工业活动,也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和环境违法事件;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调查地块无其他污染风险源。
3、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关于农用地转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工作规定的通知》、《唐山市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技术要求(试行)》(唐环发[2023]70号)等文件,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设置了9个土壤快筛点位,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辅助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污染物,以准确判断地块污染情况。
4、根据XRF现场快筛检测数据可知,所有重金属快筛读数均无异常,各点位均无异常数值存在,根据PID现场快筛结果可知,地块PID数值较小现场无异味,无挥发性污染物存在的可能性。
因此,迁安市建昌营镇回民村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接受,调查活动结束,符合规划住宅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