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圣镇新春村苗族特色村寨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圣镇新春村苗族特色村寨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八一东路南洋广场11栋13号或线上邮箱号码:******,并于2025年6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KX2025-CG012
1.2项目名称:南圣镇新春村苗族特色村寨项目(二期)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87元
1.5最高限价:******.87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1.6采购需求:南圣镇新春村苗族特色村寨项目(二期)。
1.6.1项目建设地址: 南圣镇毛祥村委会
1.6.2主要建设内容:海南省五指山市南圣镇新春村入口处,项目包括1栋民宿,建筑面积为641.31m2,1座大门,建筑面积为39.48m2,连廊改造等。
1.6.3招标范围: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室外工程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65日历天
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须由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函】。
3.8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配备人员:施工员 1 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 人、资料员1人(可兼任) 。【提供相应证书及 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须由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可以使用电子证书)】
3.9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无以下情形:(1)投标人被海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其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2)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3)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若存在上述问题,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11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证明】。
3.1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现场查询为准】。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八一东路南洋广场11栋13号或线上邮箱号码:******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采用线上获取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电子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0(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7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7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肖先生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八一东路南洋广场11栋13号
联系方式:曾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