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进行“中山市横栏镇莫氏江源玻璃工艺厂搬迁扩建项目”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横栏镇莫氏江源玻璃工艺厂搬迁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3)项目概况:项目拟整体搬迁至中山市横栏镇贴边村利吉南路10号4号厂房(坐标:东经113°13′40.659″,北纬22°35′31.669″)。搬迁后项目用地面积10440.55平方米,建筑面积32690平方米,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从事加工生产电器玻璃面板、卫浴镜等玻璃制品,年产电器玻璃面板500万件、卫浴镜10万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横栏镇莫氏江源玻璃工艺厂
联系人:莫先生
电话:0760-******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贴边村利吉南路10号4号厂房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邮箱:******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盈西路3号简直文化创意园1栋2楼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的方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中山市横栏镇莫氏江源玻璃工艺厂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