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老院区配电房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嵩县政采磋商(2025)0113号-1 | ******医院老院区配电房改造项目 | ******.05 | ******.05 | 是 | ******.05 |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8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同时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有效劳动合同,出具自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
******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4、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5、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