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ZRD-ZZC2024-038
项目名称:******人民政府新庄集乡 2024 年内涝治理项目新庄集乡2024年内涝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38
最高限价(如有): ******.38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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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集乡2024年内涝治理项目 | 新庄集乡2024年内涝治理项目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1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8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8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 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10-14 18:00:00 至 2024-10-21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25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10-25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响应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5、供应商须携带电脑到开标现场进行第二轮报价。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金榜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洪泽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佳鹏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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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