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引水灌溉工程 四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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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厂回族自治县引水灌溉工程 已由 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以 大审审批 [2025]00 8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四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域内。
2.2规模: 拆除重建吴水吴辛庄泵站 1座,拆除重建韩家府闸及王指挥屯闸2座,维修加固24座灌溉引水闸;总干渠防护长度4230m,一分干渠防护长度4400m,三分干渠防护长度6110m,工程段范围内清整疏浚并对两岸边坡进行防护;为满足二分干覆盖范围内灌溉面积的用水要求,对二分干部分渠段恢复重建,本次二分干渠恢复起点为福喜路东侧170m处,终点为团结渠汇合处,对该段渠道进行恢复工程,清整疏浚总长3947m;尹家沟对两岸边坡进行防护,坡比1:2.0,长度513m,对桩1 493~3 243 暗涵段进行清整疏浚,长度1750m;辛半沟对全渠道进行清整疏浚,长度5625m,并对两岸边坡进行防护,长度1028m;一分干至二分干连通管道起点位于太平庄村村东北约380m处,采用混凝土地下埋管型式,混凝土地下暗管断面为D1500,长为1790m;民族宫水系连通:二分干至民族宫段,新建预制混凝土方涵,长1300m,断面为2.0m×2.0m;对民族宫至三干渠段进行清整疏浚,总长度1504m;坑塘与周边沟渠管道联通及坑塘间管道联通,坑塘联通工程采用D1200混凝土管进行联通,坑塘与周边沟渠管道长度676m,坑塘间管道联通长度287m 。
2.3 计划工期 :483日历天, 202 6 年 3 月 5 日到 202 7 年 6 月 30 日 。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采购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
2.5最高限价:******.72元(其中工程部分******.3元,货物部分******.42元)
2.6质量标准: 合格。
2. 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 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当日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3.4 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 其他要求:(1) 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 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必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 不强制要求分包。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3.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00 时,下午 17 时至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 ?
4.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线参与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province/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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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公司提出,联系人: 刘盼 ,联系电话: ******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农村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 ? ???
9.其他公示内容
******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9.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平台付费主体为使用本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平台使用费金额 0 元。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
10.联系方式
******农村局 , 通讯地址: ?大厂县和平北路 30号、华安北路89号 ; 联系人: 刘盼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10.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迎宾路 734号隆达智汇产业园的20号4单元2层202室 ; 项目负责人: 尹明娟 ?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尹明娟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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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