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5-121、LSGZ[2025]337-ZC192
2、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2025年沙河乡张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02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LSGZ[2025]146-ZC104
|
卢氏县2025年沙河乡张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
******有限公司 |
兰考县迎宾大道西侧竞合城市花园19 幢 2单元一层西户
|
¥******.00 |
元 |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计划工期 |
质量要求 |
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 |
||
|
1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日历天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刘帅、 豫************ |
||
三、评审信息
开标日期:2025年12月02日08时4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室
评审专家名单:郭佳奇(甲方代表)、毛永明、罗业成(组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本项目收取成交服务费:¥3262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人:******有限公司
******信用社会代码:******MA3X7Q2Y2C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成交金额:大写:叁佰零陆万贰仟元整
小写:¥******.00元
项目经理:刘帅、
证书及编号:一级建造师、豫************
联系人:刘帅
联系方式:******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办公室
电话:******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财政局
联系人:张利民
电话:0398-******、******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龙
电话:******
地址:卢氏县沙河乡沙河街
******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士运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15A01
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