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学校******中学)2025-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二、政府采购编号:宜财采计[2025]00175
三、采购代理编号:******11-******-12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五、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附表3-1商务部分评审评分表-服务能力-仓储设施:投标人储藏冷库情况:具有自有或租赁专用冷库,计19分,无冷库不计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计分)。注:证明材料提供冷库的建造合同和建造发票证明(租赁的需提供出租方建造冷库的证明)、实景照片和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若为合作基地的,提供合作协议扫描件,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现更正为:具有自有或租赁专用冷库,计21分,无冷库不计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计分)。注:证明材料提供冷库的建造合同和建造发票证明(租赁的需提供出租方建造冷库的证明)、实景照片和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若为合作基地的,提供合作协议扫描件,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附表3-1商务部分评审评分表-服务能力-检验检测设备:投标人提供自有有病害肉检测设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食用油品质分析仪、肉类水分快速检测仪、大肠杆菌检测仪、大米重金属检测仪、果蔬农残检测仪、水产品质检测仪,每提供1种检测设备计2分,此项计16分。(投标人提供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抬头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购买合同原件扫描件(购买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设备照片等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不计分)。现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自有有病害肉检测设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食用油品质分析仪、肉类水分快速检测仪、大米重金属检测仪、果蔬农残检测仪、水产品质检测仪,每提供1种检测设备计2分,此项计14分。(投标人提供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抬头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购买合同原件扫描件(购买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设备照片等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不计分)。
3、原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附表3-1商务部分评审评分表-服务能力-团队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中的管理人员情况:投标人人员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检验员(工)或农残检测员(工)、营养师,每提供一个人员相关证书的计5分,以上证书提供齐全得15分)。注:同一人重复证书不重复记分,需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件复印件(食品检验员(工)或农残检测员(工)需提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证书查询截图),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中标后需执证上岗并购买社保,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计分。现更正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中的管理人员情况:投标人人员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检验员(工)或农残检测员(工)、营养师,每提供一个人员相关证书的计5分,以上证书提供齐全得15分)。注:同一人重复证书不重复记分,需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件复印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中标后需执证上岗并购买社保,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计分。
4、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12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及本更正公告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学校******中学)
(2)地 址:宜章县天塘镇
(3)联系人:刘见民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玉溪镇民主西路碧桂园11栋202室
(3)联系人:胡彬霜、周祥
(4)电 话:******
| 文档附件: |
| ******中学)2025-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变更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