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弘德校区)2#宿舍楼、食堂建设项目施工(一、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改革局以******中学(弘德校区)2#宿舍楼、食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5】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烟草专卖局专项帮扶资金、自治区统筹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7683.31平方米,其中新建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 3443.51平方米,地上四层框架结构;食堂一栋,建筑面积4239.8平方米,地上两层(地下局部一层)框架结构。
2.2建设地点:红寺堡区文化东街以北,东环路以西。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含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监理:为******中学(弘德校区)2#宿舍楼、食堂建设项目监理提供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三个标段,其中施工一标段为2#宿舍楼施工,施工二标段为食堂施工,监理为本项目的监理。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3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邮 编:/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杨伟海 联 系 人:高宝荣、薛兵、李丽辉、杨薇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7@qq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