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青山乡青山石膏粉集中区;
公示内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28日(20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联系人:见总;
联系电话:******。
验收组结论:项目履行了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所要求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