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4-00828 ******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610000 最高限价(元):610000 采购需求:查看一、项目概况
按照省厅、市局警务保障部《关于统一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及标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务必于2025年12月25日前完成辅警春秋和冬季执勤服的换装******公安局实有辅警873人。其中,勤务辅警656人,文职辅警217人。
二、配发标准
依据《省******公安局标准,配发2025年度辅警服装。
(一)勤务辅警配发服装型号、数量及金额。勤务辅警配发冬执勤服1套、春秋执勤服1套、布面执勤帽/作训帽1顶、网眼执勤帽/作训帽1顶、执勤腰带1条。
(二)文职辅警配发服装型号、数量及金额。文职辅警配发冬执勤服1套、春秋执勤服1套、布面执勤帽/作训帽1顶、网眼执勤帽/作训帽1顶、内腰带1条。
三、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四、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五、配发人员及需求
全局辅警共计873人。其中,勤务辅警656人,文职辅警217人,为保证服装质量,投标企业应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内。
| 勤务辅警服装配发需求 | |||
| 序号 | 品种名称 | 计量单位 | 申领数量 |
| 1 | 冬执勤服 | 套 | 1 |
| 2 | 春秋执勤服 | 套 | 1 |
| 3 | 布面执勤帽/作训帽 | 顶 | 1 |
| 4 | 网眼执勤帽/作训帽 | 顶 | 1 |
| 5 | 执勤腰带 | 条 | 1 |
| 文职辅警服装配发需求 | |||
| 序号 | 品种名称 | 计量单位 | 申领数量 |
| 1 | 冬执勤服 | 套 | 1 |
| 2 | 春秋执勤服 | 套 | 1 |
| 3 | 布面执勤帽/作训帽 | 顶 | 1 |
| 4 | 网眼执勤帽/作训帽 | 顶 | 1 |
| 5 | 内腰带 | 条 | 1 |
六、配发标准
详见《辽宁省公安机关辅警制式服装及其标志配备指导标准(试行)》。
七、售后服务
中标企业应对警用服装质量保证,并确定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期;中标企业应根据采购安排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全体人员进行量体工作,随时对新增人员、特殊岗位人员或者身体不方便的人员(如:执勤人员、伤病人员、孕妇等)主动预约上门量体;为采购人提供专业的数据归档并建立完善的着装个体数据库服务,并附有保密责任;随时做好因质量和尺码大小等问题导致的修改和更换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递交至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会议号:******0、密码:16213)。(二)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四)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六)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 地 址:营口市鲅鱼圈区 联系方式:******5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与海华路交汇处号房回迁楼C区17号门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营口昆仑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维新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