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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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04,2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山市沙湾区废钢资源化利用综合处置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澄清回复(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网上提问异议作出如下澄清回复: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4(5)造价专业负责人(1 人,4分):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3 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住建部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没有“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此项要求有排除潜在投标人嫌疑。请明确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相关专业包含哪些专业?工程造价、工程经济、概预算等专业是否符合? 回复1:本项中要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相关专业职称是指与工程建设造价相关专业均符合评审要求,工程造价或工程经济或概预算等专业符合本项目要求。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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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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